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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课程标准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5-10-11 浏览次数:

课程名称:《形势与政策》

适用专业:全院学生

课程学时:24学时(理论课学时12,实践课时12

课程学分:1学分

课程类型:公共基础课

课程定位:《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学校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我院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程,将形势与政策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课程化,有助于学生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有助于学生拓宽视野,改善知识结构,了解我国社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与进程。这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渠道。

课程教学目标:《形势与政策》课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国家改革与发展所处的国际环境、时代背景,正确理解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方针和政策,正确分析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增强其民族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把握未来,勤奋学习,成才报国。《形势与政策》课的任务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认识形势与政策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形势与政策观、科学分析形势与政策的方法论、形势发展变化的规律、政策的产生和发展、政策的本质和特征等基础知识。

第二,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内容,了解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政策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不断完善的政策体系。
  
第三,培养学生掌握正确分析形势和理解政策的能力,特别是对国内外重大事件、敏感问题、社会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思考、分析和判断能力。
  
第四,通过社会实践让学生感知国情民意,体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践,把对形势与政策的认识统一到党和国家的科学判断上和正确决策上,把握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课程教学内容:《形势与政策》包括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教学两部分内容。

理论教学:

《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包含形势与政策两部分内容。形势是国际和国内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和态势,政策是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政策的制定要以形势为客观依据,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作必要的调整。形势与政策的内容是动态的,具有时效性强的特点。因此,形势与政策教育必须根据形势与政策的动态发展及其对人们的思想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及时地调整教学内容,要以事明理,以理论事,通过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我国社会发展的进程,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形势,深刻理解党的政策。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教学内容,是这门课程的重要特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思想实际会有很大的差别,但往往又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之中。同时,国际国内形势风云变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也要不断推出和调整,这都决定了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变化、不断更新的动态过程中。在编写学期教学内容时,要参考每学期教育部社科司编发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并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热点问题,确定形势与政策研究和讲授专题,而且在根据热点问题的发展变化由《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对学期教学内容进行调整。

社会实践教学:

《形势与政策》课社会实践教学内容以本学期理论教学的内容为出发点进行选择,并采取灵活多样的社会实践方式,如社会调查、数据统计、社会服务等。通过实施社会实践教学,真正发挥《形势与政策》的时效性特点,把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课堂教学与生活体验结合起来、把思想教育与社会锻炼结合起来。使大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即能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正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主流和方向,帮助大学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同时又能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社会能力等。

课程组织与实施:“形势与政策”课程是一门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同时又具有原则性、时效性的特点。因此,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如多媒体教学法、讲演教学法、引导文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等,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理论教学按专题进行,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集中教学形式包括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影视教育等形式;分散教学形式包括座谈讨论、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社会实践教学根据社会实践内容以团队或个人的方式展开,老师随时跟踪指导,并进行汇报总结。

理论知识统一授课;实践教学分布在理论教学之后的假期中进行。

课程的考核与评价:理论教学评价与社会实践教学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考核方式。其中理论教学评价占总成绩的70%,由阶段评价与终期评价两部分组成。阶段评价,可将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平时作业、阶段测验等作为评价依据(占总成绩的30%);终期评价,即对理论知识进行考核(占总成绩的40%),理论知识考核采取开卷笔试方式。社会实践教学评价根据学生社会实践成果展示给予成绩的评定(占总成绩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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