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部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组织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任务。
第二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学校的决定、指示、规章制度,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发展方向与课堂要求。
第三条 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要求,主持制订本系部教学、科研、教职工队伍建设、学术交流等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 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指挥、协调教学工作运行,搞好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抓好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学风建设、教研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第五条 主持系务会议,研究、处理系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与部直属党支部的工作关系,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第六条 认真搞好教职工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教职工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抓好教师梯队建设,培养好学术带头人。
第七条 负责部门经费预算,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第八条 组织、检查本部门人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执行考核、奖惩制度。
第九条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