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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考教师守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6-12-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骨干院校建设,提升我院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加强考试管理,形成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考风是高校教育环境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考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风、学风建设,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更关系到能否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考风建设对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稳定教学秩序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为了公正、准确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衡量学生的学习水平,严肃考场纪律,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和考风考纪,坚决制止各种违纪、舞弊现象,净化校园环境,形成公平、公正、规范的考试氛围,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制订监考教师守则。

1、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作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填写《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替换监考申请表》,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执行。如因调换监考出现责任事故,调与被调老师均要承担相应责任。

3、监考教师配戴监考证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后迟到或旷到者按教学事故对待。

4、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理考场并做好考前的各项组织、准备工作,组织学生入场并按规定时间分发试卷。课桌摆放一律要求桌口朝外,监考人员有责任保持考场的卫生清洁。

5、监考教师不得任意提前和推迟考试时间。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向学生宣布本考场考试课程、时间和班级。

6、开考铃响,监考教师宣布开始答卷。监考教师逐个检查考生证件(校园一卡通),证件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试卷上所填姓名、学号是否正确。对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令其退场;对伪造证件、照片与本人不符的“*”者,勒令退场,送交教务处处理,并记录备案。

7、开考后,监考教师要提醒和督促学生在试卷上先写班级、姓名。考试中,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妥善处理。在《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情况记录单》中如实记录考生违纪事实,同时要求考生就违纪事实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报教务处考务办公室。

8、开考后,考生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监考教师认真核对实考、缺考人数,准确填写《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报告单》,对缺考者应记录其学号和姓名,并签署监考教师姓名,并将试卷按学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排列。

9、在考场内,监考教师不得与学生交谈。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准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字迹不清的,可当众说明。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在黑板上公布。

10、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应立即指令学生停止答卷;全体起立,按顺序离场;试卷由监考人员收齐,清点份数。如发现试卷缺少,应立即报告巡考人员,迅速追查。

11、监考教师要注意形象,衣着得体。男教师不允许穿短裤、拖鞋进入考场,女教师不允许穿吊带背心、超短裙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要勒令退出考场并通报批评。

12、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考场内不得阅读书刊报纸,不准吸烟,不准接打手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工作要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者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以行政处分,并按教学事故对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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