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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5-10-11 浏览次数:

第一条   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制订和修订本部门教学计划,协助贯彻执行教学计划,办理教学计划调整手续。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务工作。

(一) 将教务处下发的开设课程安排表及时送达主任,收集任课教师各门课程教学安排表,汇总、调整、平衡各班级各课程的周学时,一并交教务处。

(二) 协助教务处编制课程表,征求任课教师对课程表的意见并发放给教师。 

(三) 协助部门领导进行选修课的申请与审核,按时将选修课程汇总交教务处。

(四)  协助部门领导定期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好教学检查。 

(五) 办理课程调整、变动的工作,根据教务处的调课停课安排或者教师的申请,及时办理并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

(六) 做好考试的组织安排工作,将监考安排通知到人

(七) 做好各类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八) 协助领导广泛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协助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第三条  处理和填写教学管理有关的报表。将本各门课程成绩登记表汇总,送达教务处,并协助有关教师组织好学生成绩的登录工作。协助处理和填写科研申报、数据统计等各种报表

第四条  做好本部门的教材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领导和有关教师做好每年春秋两季的教材选用和预(征)订工作,及时将有关材料进行收集、统计。

第五条  按有关规定,处理内外文件,办理文件的归档、呈报与发送等事宜。

第六条  做好与各部门的联系工作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第七条  按时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活动和其它业务活动。做好学院的信息员、档案员工作。

第八条  学院与部门制度规定,做好本部门的办公资产、经费领取、使用、管理工作。

第九条  管理部门资料室、会议室

第十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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