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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示范课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1-04 浏览次数:

关于建设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示范课的通知

 

全省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示范课建设,每所本科高校至少要建设5堂十九大精神学习示范课,每所高职高专院校至少要建设2堂学习示范课。

请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结合省高校工委《关于全省高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精心打造百节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示范课”要求,以及《关于全省高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补充通知》要求,本科高校至少建设5堂、专科至少建设2堂学习示范课。请于2018年寒假前,将学习示范课建设进展和落实情况报高校工委。

联系人:刘文健,联系电话88904050,15844022481,邮箱:123002571@qq.com

省高校工委宣传部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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